东南大学教学实验室运行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发布者:付雪发布时间:2012-05-01浏览次数:19

东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校实设〔201205

东南大学教学实验室运行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教学实验室运行经费是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的基本经费,其分配使用原则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足额分配、专款专用、分级审批、节余留用。为了保证各类教学实验中心和实验室的正常运行,现将教学实验室运行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如下规定

一、教学实验室运行经费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核算,每年公布一次。包括:

1、教学设备费:用于零星、小型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自制、安装等。大型和批量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则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2材料消耗费:用于实验室运行日常材料消耗。

3、设备维修费:用于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4实验室零星修缮费:用于实验室房屋、水电的零星修缮等。

二、教学实验经费用于保证基本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三、大型和批量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及自行进行技术改造所须的经费,除申请立项解决之外,也可以在教学实验室运行经费中列支。

四、教学实验室运行经费的各项支出发票由各院(系)实验室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后,根据需要办理资产登记等手续,到财务处报销。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题词:教学实验室 运行经费  管理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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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24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