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室仪器检修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8-04浏览次数:13

 
1.      实验室仪器报修应由实验指导教师在实验中心管理系统中填写报修单,并注明实验室编号、名称、座位号、仪器名称、资产编号、故障现象等。
2.      仪表室从实验室取出维修设备,应填写:“仪器检修委托单”后,方能开始维修。
3.      仪器如需由原厂维修,必须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在供应商取仪器时,须在设备管理人员处登记,并告知修复时间。
4.      仪器修复后,应及时通电验收,并由负责该仪器检修的人员填写“器材使用卡”和“检修委托单”上有关内容,并在管理系统中登记。
5.      仪器维修原则上按送修日期先后及轻、重、缓、急情况安排。
 
 
东南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20073